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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部委关于开办煤矿管理办法

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---国家能源局

开办煤矿企业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本办法的规定,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矿登记和煤矿建设。 第三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 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开办煤矿企业的登记、 审查、批准和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能源﹝2020﹞283号),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,加快建成一批多种类型、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,国家能源局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《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(2021年版)》,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 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附 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《煤矿智能化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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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(第8号)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

“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、投入、奖惩、技术措施审批、培训、办公会议制度,安全检查制度,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,事故隐患排查、治理、报告制度,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。 “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,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,防爆、阻燃抗静电、保护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使用。 “煤矿企业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本办法的规定,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矿登记和煤矿建设。 第三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 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开办煤矿企业的登记、审查《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 》 煤炭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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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推进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 践行绿色发展】-国家发展和改革

一、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成效回顾. “十三五”期间,煤炭开采行业源头上“调结构、优布局”,积极转变发展方式,加快推进结构调整,站到了转型发展的新起点。. 重点围绕“研发应用绿色开采技术,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”,推进行业的清洁化发展,取得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公布 自起施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,提高终端用煤质量,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,改善空气质量,根据《中华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_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_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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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(第13号) 煤炭经营

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,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,保障煤炭稳定供应,促进环境保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,适用本办法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,是指企业或个人从事原煤、配煤及洗选、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。 第四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开办煤矿企业的管理,规范开办煤矿企业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煤矿企业管理。 第三条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各州(市)、县(市、区)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负责相应的开办煤矿企业管理工作。 第四条 县(市、 云南省开办煤矿企业审批管理办法_省级部门文件_云南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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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---国家能源局

开办煤矿企业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本办法的规定,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矿登记和煤矿建设。 第三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 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开办煤矿企业的登记、 审查、批准和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能源﹝2020﹞283号),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,加快建成一批多种类型、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,国家能源局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《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(2021年版)》,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 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附 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《煤矿智能化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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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(第8号)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

“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、投入、奖惩、技术措施审批、培训、办公会议制度,安全检查制度,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,事故隐患排查、治理、报告制度,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。 “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,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,防爆、阻燃抗静电、保护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使用。 “煤矿企业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本办法的规定,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矿登记和煤矿建设。 第三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 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开办煤矿企业的登记、审查《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 》 煤炭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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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推进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 践行绿色发展】-国家发展和改革

一、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成效回顾. “十三五”期间,煤炭开采行业源头上“调结构、优布局”,积极转变发展方式,加快推进结构调整,站到了转型发展的新起点。. 重点围绕“研发应用绿色开采技术,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”,推进行业的清洁化发展,取得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公布 自起施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,提高终端用煤质量,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,改善空气质量,根据《中华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_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_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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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(第13号) 煤炭经营

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,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,保障煤炭稳定供应,促进环境保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,适用本办法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,是指企业或个人从事原煤、配煤及洗选、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。 第四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开办煤矿企业的管理,规范开办煤矿企业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煤矿企业管理。 第三条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各州(市)、县(市、区)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负责相应的开办煤矿企业管理工作。 第四条 县(市、 云南省开办煤矿企业审批管理办法_省级部门文件_云南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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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---国家能源局

开办煤矿企业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本办法的规定,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矿登记和煤矿建设。 第三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 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开办煤矿企业的登记、 审查、批准和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能源﹝2020﹞283号),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,加快建成一批多种类型、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,国家能源局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《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(2021年版)》,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 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附 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《煤矿智能化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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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(第8号)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

“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、投入、奖惩、技术措施审批、培训、办公会议制度,安全检查制度,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,事故隐患排查、治理、报告制度,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。 “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,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,防爆、阻燃抗静电、保护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使用。 “煤矿企业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本办法的规定,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矿登记和煤矿建设。 第三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 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开办煤矿企业的登记、审查《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 》 煤炭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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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推进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 践行绿色发展】-国家发展和改革

一、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成效回顾. “十三五”期间,煤炭开采行业源头上“调结构、优布局”,积极转变发展方式,加快推进结构调整,站到了转型发展的新起点。. 重点围绕“研发应用绿色开采技术,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”,推进行业的清洁化发展,取得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公布 自起施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,提高终端用煤质量,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,改善空气质量,根据《中华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_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_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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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(第13号) 煤炭经营

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,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,保障煤炭稳定供应,促进环境保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,适用本办法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,是指企业或个人从事原煤、配煤及洗选、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。 第四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开办煤矿企业的管理,规范开办煤矿企业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煤矿企业管理。 第三条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各州(市)、县(市、区)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负责相应的开办煤矿企业管理工作。 第四条 县(市、 云南省开办煤矿企业审批管理办法_省级部门文件_云南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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